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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生章程释疑

分数优先原则填报方法

时间:2018-03-19 18:18:47 信息来源: 点击:

      引文:浙江大学本科招生章程规定:“按照我校在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分专业或分大类招生计划数,对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,不设专业间分数级差,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方式,由计算机按事先设定的规则自动投档。”
      天津大学本科招生章程规定的更明确:“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,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,即将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队,优先确定排在队首考生的专业志愿,对队首考生按其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,若第一专业志愿未达到该专业的录取分数,则看其第二专业志愿是否达到录取分数,依次类推直至处理完该生最后一个专业志愿,再安排下一考生的专业志愿。同等条件下参考相关科目成绩。”
      解读:我们以2013年浙江大学的理科招生为例进行说明,假如有一位理科考生今年的高考成绩为680分,第一至三专业志愿分别是“医学试验班、建筑学、社会科学试验班。浙江大学2013年的投档线为670分,显然该考生投进浙江大学。最终被三个专业志愿中的哪个录取呢?这取决于轮到该考生专业录取时,排在该考生前的进档考生是不是已经将上述几个专业录满。从实际录取情况看,轮到该考生时,由于“医学试验班、建筑学”两个专业均已录满,该生最后被第三个专业“社会科学试验班”录取。等该考生录取结束,再轮到排在他后面的一位考生进行录取。
      提醒:对于这类招生院校,考生只要总分有优势,就可以尽量把你中意的专业填满。